一、服务体系
构建以学校服务站点为中心的阳光服务体系。
二、服务对象
校内各级各二级学院学生、家长、教职员工。
三、服务内容
办事指引、政策咨询、信访接待、举报受理、舆情回应。
四、服务理念
把来访群众当家人、把群众来信当家书、把群众诉求当家事、把服务群众当家业。
五、工作人员职责
1. 受理接待。受理咨询、举报、投诉电话或来信,接待来访群众,接收网络举报等。
2. 登记报批。所有受理内容按照咨询件、投诉件(分为一般件、重点件和重大特急件)、求助件(分为一般件和重点件)和建议件等,分类登记。对登记服务事项按照其性质和涉及的部门、单位分别按照规定程序办理;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事项按照“特事特办、急事急办”的原则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审批。
3. 交办处理。将群众咨询、投诉、举报等事项,按照事项隶属关系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办理、答复、并对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督察督办。
4. 回访办结。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及时回访,记录回访情况。按照向领导汇报办结情况,定期公布非保密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。
5. 分析归档。定期对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事项及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,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专项分析整理,并进行实地调研,形成专题报告,以供领导决策参考。
六、工作制度
1. 办理备忘制。对群众咨询和信访举报的事项及办理时限、办理结果、责任单位及回访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保存。
2. 信息报送制。对群众咨询和信访举报事项及办理情况,做到每日一统计、每周一小结、每月一分析,及时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,重大事项及时报告。
3. 限时办结制。对咨询类事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,不能当场答复的移交相关股室或单位给予解释,时限为1—2个工作日。投诉举报类事项,一般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,重大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;对不受理的,在3个工作日内说明理由。
4. 信息公开制。公开服务内容、服务承诺、办事流程和联系方式,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督。
七、工作流程
诉求接待——分类登记——分类报批——交办处理——回访办结——信息报送——分析归档。
八、联系方式
服务电话:0731—88460863
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
2022年10月15日